德牧尾巴标准

准德牧尾巴下部要长有浓密的毛,尾椎至少延伸到飞节。
长度至少要达到爪关节,理想的长度是达到爪骨的中间;
当尾巴处于静止时,应自然下垂, 尾巴应有轻微的弯曲,好象一把军刀。
尾部兴奋时的高度不超过后背,呈军刀状自然弯曲,当尾巴抬起摆动,其弯曲度会增加。
禁止通过外科手术改变牧羊犬尾巴的形状。
尾:尾应有丰满的毛,往外弯曲似刀状下垂。休息中,保持舒缓的弧型下垂,但兴奋时、运动时,就显著变成似弓状稍微往上抬起。但不得越过水平线往上扬起,尾巴不宜伸直又不可往背上卷。以人工的方法剪短尾巴或改变形状是规则不许可的。

德牧尾巴过长
尾部过长,必然肌肉不能放松,极易形成圈尾或各种畸形的弯曲。